一、依據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」辦理。
二、應徴資格:
(一)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。
(二)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。
(三)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(甲等)。
三、調用時間: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,調用 1 年(自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)。
四、工作項目:教育相關業務。
五、用人單位如下:
(一)課程發展科: 6 名
(二)學輔校安科: 4 名
(三)特幼教育科: 4 名
(四)社會教育科: 1 名
(五)秘書室: 2 名
(六)南瀛科學教育館: 1 名
六、報名方式: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,完成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,於 111 年 5 月 25 日(星期三)17 時 30 分前逕以電子檔(含 EXCEL 檔及 PDF 檔)郵寄至承辦人林煜峰 efeng3641@tn.edu.tw ,本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。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,恕不通知面試。
教育部反霸凌專線:1953
臺南市反霸凌專線:06-2959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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