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本中心 109 年度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受推薦資格:
(一)績優個人獎:任職於本市所屬推展家庭教育機關(構)、
團體(家庭教育中心除外)之專職人員。
(二)績優團體獎:本市所屬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(構)、團體
(家庭教育中心除外)。
三、獎勵推展家庭教育個人暨團體之評選,由本中心邀請專
家、學者及有關機關、社會公正團體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
辦理評選;獲獎者,將由本府公開表揚,分別頒給獎狀及
禮券,並陳報各主管機關核予行政敘獎。
四、歡迎有意願申請之個人或團體於 109 年 3 月 10 日(星期二)
前,向本中心提出申請,甄選文件請親送或掛號郵寄至:
73066 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 2 樓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
江思凱收。
五、檢送「臺南市 109 年度甄選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
施計畫」1 份(如附件)。
六、如有本案相關問題請洽詢聯絡人:江思凱先生,電話(06)
6591068 分機 15 。
教育部反暴力霸凌專線:0800-200885
臺南市反暴力霸凌專線:06-2959023
本校投訴電話:06-7862035#21
本校投訴信箱:7862035@gmail.com
本校反霸凌專網
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
link to https://168.motc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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