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教育部國教署補助「111 年度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報名費補助」乙案
一、旨揭測驗日期訂於 111年 3月 27 日(星期日)舉行,相關測驗資訊可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查詢下載( https://hakka.sce.ntnu.edu.tw/hakka_high)。
二、國教署將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現職(含長期代理)教師參加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之報名費,並請依下列事項辦理:
認證當天( 111年 3 月 27 日)請務必攜帶准考證,考試結束時,當場請監試人員蓋「到考證明章」(逾期概不受
理),作為請領「認證報名費」補助之依據,該證明事後不予補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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